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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2012/4/19  点击人气 4916 条

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就培函(2011)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研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教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精神,加强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指导和推动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工作,我中心2012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类型及参评人员范围

(一)参评作品类型

    2012年教研成果评选类型确定为:教案、课件、论文、课题四类。参评作品要求突出职业培训技能教学特色,重点反映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过程中,课程结构模块化、教学手段一体化、组织教学项目化、培养能力综合化、技能考核过程化等最新研究及实践成果。

    教案和课件类统一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组。公共课为A组,专业课为B组。专业课含:机加工、电工电子、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烹饪与宾馆服务、服装纺织、汽修汽驾、家电维修、建筑、营销、文秘、商务与贸易、美容美发、其它类。为突出技工教育特色,参评的教案和课件类作品建议以专业课为主。

    论文和课题类的选题要围绕国家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当前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中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高技能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校园文化建设及课程改革等内容),注重实用性和可推广性,要求研究视角及观点新颖。

(二)参评人员范围

    各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师均可参加。

    每人每类作品限报一篇。

二、评选程序及方式

    (一)为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评审工作效率,经研究,今年的教研成果评选工作分为省教研机构初评和部评选办公室组织专家复评两个阶段。各省教研机构负责组织专家对本省上报的作品进行初评,并按要求数量将优秀作品通过“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平台”(以下简称“教研工作平台”)提交“教研成果评选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参加复评。各省提交作品数量见附件1。

    届时,评选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部分省的初评情况进行抽查和督导。

    (二)此次活动设立五个奖项:优秀课件奖、优秀教案奖、优秀论文奖、优秀课题奖和优秀组织奖。每类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其中,优秀组织奖为团体奖项,此奖项将根据各省组织初评情况和获奖情况等因素确定。

    省级教研机构初评有关事项见附件2。

    作品提交方式及版式要求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一)个人和省教研机构提交作品时间

    2012年4月15日—4月25日下午5点,过期不予受理。

    (二)初评时间

     2012年4月29日—5月18日,各省教研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三)提交参加复评作品时间

     2012年5月19日—5月21日下午5点,各省教研机构务必于此时间前将本省进入复评的作品在教研工作平台完成提交。

(四)复评时间

     2012年5月24日—6月1日,评选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复评。

(五)公示时间

     2012年6月10日对拟获奖作品进行公示。

四、其它要求

    (一)请各省教研机构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各技工院校和有关职业培训机构,严格遵守时间节点要求,认真抓好教研成果评选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

    (二)为保证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凡参评作品须为本人原创,坚决杜绝抄袭,作品中如引用他人作品须注明;凡在省级及以上其它系统组织的评选活动中的获奖作品,不再参加本评选活动。

    (三)教案和课件类作品,每篇作者不得超过2人。教案和课件可选择一门课的1至2课时;论文类作品,每篇作者不得超过2人,内容不得超过3000字。课题类作品,每个课题上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多人参与研究的,可以课题组名义上报。上报课题时,需附专家评审意见。评审意见不得少于3名专家签字。

    (四)为做好本次评选活动,我中心专门成立“教研成果评选办公室”(设在职业培训服务处),负责教研成果评选活动相关事宜。各地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教研成果评选办公室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李沙沙  刘素华 

    联系电话:010-85282055-137   010-84661055 

 

附件:1.各省提交作品数量分配表

      2.省教研机构初评有关事项

      3.作品提交方式及版式要求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各省提交作品数量分配表

省  份

数  量

省  份

数  量

北京

40

湖北

30

天津

40

湖南

20

河北

40

广东

120

山西

30

广西

30

内蒙古

20

海南

10

辽宁

20

重庆

20

吉林

20

四川

20

黑龙江

20

贵州

10

上海

10

云南

10

江苏

50

陕西

40

浙江

50

甘肃

10

安徽

20

青海

10

福建

15

宁夏

10

江西

15

新疆(含兵团)

10

山东

50

西藏

10

河南

40

 

 

合计

830

分配依据:1.历年各省上报作品数量情况;

          2.历年各省作品获奖情况;

          3.各省教研机构参与情况。

 

附件2

省教研机构初评有关事项

 

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为各省提供一个省际和省内教研工作交流平台,今年的作品初评工作由各省组织承担。有关事项如下:

    一、各省在“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平台”(以下简称“教研工作平台”)中以“省教研机构”的身份登录并开展工作。登录名为本省的汉字名称(不加“省、市、自治区”),如:北京、河北、内蒙古等。初始密码全部为:111111。各省登录后,要对本省的登录密码重新进行设置。

    评选专家在教研工作平台中以“评选专家”的身份登录并开展工作。登录名为上报信息中的专家e-mail地址,密码为专家信息中的手机号码。专家登录后,可对个人登录密码重新进行设置。

    二、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省教研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选择评选专家,并按照《关于组织200 9 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网上评选的函》(中就培函〔2009〕131号)的评选标准及教研工作平台使用手册,对专家进行培训。各省根据本省上报作品数量确定评选专家数量,每篇作品要由两名专家评选打分,取两人的平均分数作为初评成绩。

    请各省教研机构于2012年3月15日前将本省评选专家相关信息报评选办公室备查。具体上报内容:专家姓名、性别、e-mail(登录名)、手机号码(登录密码)、工作单位、所在省份、所在地市、可评选作品类型(可选教案、课件、论文、课题)。

    三、评选专家资质要求

    (一)需具有高级职称或有省级以上相关评选工作经验;

    (二)需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

    (三)必须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附件3

作品提交方式及版式要求

 

一、作品提交方式

    2012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参评作品通过网络直接提交到教研工作平台(http://jycg.nvq.net.cn)。参评作品可由机构(技工院校)统一提交,亦可由教师个人提交。所有参评作品不得重复提交。

(一)机构(技工院校)提交作品方式

    由学校组织统一提交作品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服务网主页(http://www.cettic.cn/),点击“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平台”图标后,在“教研成果申报专区”点击“注册”,进入教研工作平台的注册页面,选择“机构注册”,并按界面提示要求进行操作;

    打开浏览器后,直接输入网址http://jycg.nvq.net.cn后,在“教研成果申报专区”点击“注册”,进入教研工作平台的注册页面,选择“机构注册”,并按界面提示要求进行操作。

(二)个人提交作品方式

    个人可直接提交作品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服务网(http://www.cettic.cn),点击教研工作平台图标后,在“教研成果申报专区”点击“注册”,进入教研工作平台的注册页面,选择“个人注册”,并按界面提示要求进行操作;

    打开浏览器后,直接输入网址http://jycg.nvq.net.cn后,在“教研成果申报专区”点击“注册”,进入教研工作平台的注册页面,选择“个人注册”,并按界面提示要求进行操作;

    个人注册成功后,可以直接申报,也可以下次使用账号(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手机号码)以“申报者”角色进入申报。

(三)对于2010年已经在教研工作平台注册过的机构和个人,提交作品不需要重新注册,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机构:2012年提交作品的用户名和密码与2010年的注册信息一致,如忘记相关信息可与评选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5282055转137)。

    个人:2010年所有个人用户的登陆账号统一改为:注册者的身份证号码,密码为:注册者的手机号码,如忘记相关信息可与评选办公室联系(电话同上)。

二、版式要求

(一)提交的作品可以是下列任何一种文件格式:doc、txt、xls、jpg、gif、pdf、ppt等。

(二)作品附件的命名必须与平台上申报的作品名称完全一致,如:

申报的成果名称:计算机专业一体化教学模式探究

提交的附件名称:计算机专业一体化教学模式探究.doc

(三)作品标题不要带有任何特殊符号、书名号、章节等字样。如:中职语文课文《再别康桥》、教案A-作文层进式议论文构思训练(二)。以上都是错误的命名,正确写法为:再别康桥、作文层进式议论文构思训练。教案标题须写明课程所对应的章节名称。

(四)作品及附件中不允许出现任何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学校名称、手机号码、联系地址、电子邮件等,文件属性中也不能设置个人信息。

(五) 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件请确认能同时兼容office2003、office2007两个版本。

(六) 提交课题类作品时,需要同时将专家评审意见以jpg格式(照片)提交。课题评审意见需由3名以上专家签字。

提交作品如不符合上述版式要求,将不予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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