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教职〔2011〕 19 号
关于印发《徐州市职业学校
市级技能大赛组织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各职业学校:
现将《徐州市职业学校市级技能大赛组织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们将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
2011年赛点申报时间为9月上旬,请各校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申报并于9月下旬在网上公布。
附件:徐州市职业学校市级技能大赛组织办法(试行)
二O一一年九月五日
附件
徐州市职业学校市级技能大赛组织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推进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工作科学、规范、健康发展,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市级技能大赛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举办市级技能大赛的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强化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促进职业学校技能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师生技能水平,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大赛要做到教师与学生并重,普及与提高并重,在坚持做到“四覆盖”的基础上,提高竞技水平,为全省、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选拔选手。
二、举办市级技能大赛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依托骨干学校,促进专业优化,不断规范完善。
三、大赛时间安排
10月举办市级大赛,11月中旬总结表彰,11月下旬开始省赛集训。
四、赛点产生
市级技能大赛赛点实行申报和淘汰制度,每年6月上旬由学校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6月下旬由大赛组委会择优确定并公布赛点学校。对在竞赛过程中出现较大问题的赛点学校下一年度不再确定为赛点。
五、赛点职责
市级技能大赛参照省赛工作规程和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赛点组织机构、大赛组织方案、大赛接待方案、大赛应急预案、大赛宣传方案等,全面负责市级技能大赛项目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实行赛点校长负责制,校长是赛点第一责任人和大赛各项工作的总协调人。
六、命题
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省内外职业学校等相关专家进行命题,对接省赛、国赛内容,题型、题量、难度与省赛接轨。一般在赛前两周,赛点学校网上公布工具、备料单等。赛点学校对全市参赛学校列表公布开放时间,参赛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适应性训练。比赛前半天,赛点主任、裁判长、巡视员确认赛场准备工作完成后,封闭赛场。
七、裁判员、巡视员与成绩评判工作
裁判员由行业企业专家、主要参赛学校的专业教师组成。各项目裁判组成员由参赛学校向赛点学校推荐,赛点学校提出建议名单,大赛组委会审定。裁判员队伍经大赛组委会审定后,由赛点学校邀请并公布。裁判长原则上由行业企业专家担任。巡视员由大赛组委会指派,全程参与、督查大赛组织情况,重点负责监督裁判工作全过程。比赛项目能够做到现场打分、现场公布的,必须坚持现场打分、现场公布。不能做到的,必须坚持完善程序,在成绩出来后的第一时间及时公布。成绩公布前,由裁判长和巡视员签字确认。
八、大赛经费
项目比赛经费主要由大赛组委会拨付,参赛代表队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积极引进企业参与大赛活动,大赛组委会可根据需要将大赛或项目比赛以企业、产品冠名。赛点学校要积极联系、引进企业参与项目比赛活动,企业或者产品冠名的由赛点学校报大赛组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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